一、录取批次与顺序
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以下三个批次依次进行,前一批次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:
1.自主招生录取
2.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
3.统一招生录取
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后、成绩公布前进行 。
二、各批次具体规则
1. 自主招生录取
(1) 对象:完成2025年中招报名并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。
(2)类别与顺序:
1.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、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;
2.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、市特色普通高中优秀体育学生、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;
3.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;
4.中职校自主招生(含中本贯通、五年一贯制/中高职贯通、中职校提前招生)。
(3)签约要求:
1.学生最多可与1所普通高中(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、市特色普通高中)签约;
2.艺术骨干学生需达到招生学校设定的分数线(不低于全市自招线605分);
3.优秀体育学生需达到605分;
4.公办高中国际课程班需达605分;
5.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按学校自定线(不得低于605分);
6.中本贯通需达513分(即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)。
结果:一旦签约预录取,不得更改或放弃;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。
2.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
(1)适用学校: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。
(2)计划比例:约占该校总招生计划的65% 。
(3)两类志愿:
1.“名额分配到区”:全市统筹,按区报名人数比例分配,可填1个志愿;
2.“名额分配到校”: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在籍在读满3年的学生填报,可填2个志愿 。
(4)录取依据:
1.合成总分 = 学业考试总成绩(750分) +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(50分) = 满分800分;
2.投档需达到605分(与自招线一致)。
(5)同分排序规则(末位同分时):
享受同分优待者优先;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;语数外三科总分高;数学成绩高;语文成绩高;综合测试成绩高。
3. 统一招生录取
志愿设置:“1至15志愿”,按平行志愿原则由区招考机构投档 。
最低投档线:513分(即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)。
补充机制:
1.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征求志愿;
2.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若未完成计划,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补录(需符合其自定分数线);
3.上海市友谊中学、上海市体育中学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自主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 。
三、成绩构成与总分
计分科目及分值(满分750分):
1.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各150分)
2.道德与法治、历史(各60分,开卷笔试)
3.体育与健身(30分)
4.综合测试(含物理、化学、跨学科案例分析、实验操作,共150分)。
政策性照顾加分:计入总成绩 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